人民币兑换服务
- 提供人民币与港元或其他外币之双向兑换服务
- 可以现钞兑换或透过户口转账进行兑换
- 兑换率特惠
- 本行客户可获豁免兑换手续费
服务概览
服务对象 | 个人客户1 | |||
交易限额 | 本行客戶 | 非本行客戶 | ||
经人民币账户兑换 | 不设限额2 | 现钞兑换 | 每天总额港币50,000元或其等值 | |
現鈔兌換 | ||||
服务时间 | 星期一至六办公时间内(公众假期除外) | |||
适用现钞 | 只限流通之10、20、50及100元面额之纸币 |
顧客熱線 : (852) 8107 0818
注:
- 个人客户 – i) 香港居民-须年满18岁及持有香港身份证;或 ii) 非香港居民-须年满18岁及并未持有香港身份证。
- 交易金额不设限制,惟须视乎当时本行的人民币头寸情况及商业考虑。
- 上述列载的所有资料均为本行对有关规则之真诚理解所拟订。客户需同时遵守本行及相关之监管机构不时公布或发出之任何更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