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架构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以本集团的风险取向为基础,并且由本行及大众财务自董事会透过旗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监察,风险管理委员会乃为负责监察企业范围内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而成立的董事委员会。各专责风险监察的委员会为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协助,其中包括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营运风险管理委员会(「营运风险管理委员会」)、信贷委员会、信贷风险管理委员会(「信贷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及合规委员会或本行及大众财务具有类似职能的相同委员会。
本集团已订立制度、政策及程序,借以控制及监察利率风险、市场风险、信贷风险、流动资金风险、营运风险及气候相关风险,而该等制度、政策及程序经本行及大众财务各自董事会批准及认可;并由其管理层以及其他专责委员会或工作小组定期检讨。于新产品或业务活动推出之前,先由专责委员会及╱或工作小组查找及评估重大风险,并于推出新产品或服务或进行新业务活动之后,就适用风险限额进行监察、制备文书记录及控制。本行及大众财务内部核数师亦会定期审核,以确保该等政策及程序得以遵从。
利率风险
银行账簿内的利率风险(「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由内部定义为因市场利率的不利变动对本集团之账簿的状况产生的当前或预期风险。市场利率变动会影响计息资产、负债及资产负债表外承担的经济价值以及该等金融工具的净利息收入。利率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乃透过密切监管本集团资产与负债间的重新定价差距净额,从而尽量减少╱遏制因权益经济价值(「权益经济价值」)及净利息收入(「净利息收入」)的利率变动而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
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包括差距风险、息率基准风险及选择权风险。差距风险产生自不同到期日的资产、负债及资产负债表外状况的利率变动。息率基准风险产生自不同金融工具所赚取及支付利率变动差异之不完全相关性,惟重新定价特征相似除外。选择权风险产生自本集团资产及负债中所嵌入具有选择权的因素,该等因素令客户有权预付或提前偿还其资产或负债,从而变更与该等金融合约有关的现金流量。
本行及大众财务之董事会最终负责管理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并确定管理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的整体风险取向。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阅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政策、根据风险取向建立与权益经济价值及净利息收入有关的风险限额,并对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进行管理监督。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识别、计量、评估、控制及监控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并确保不同部门及业务单位及时实施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管理策略,从而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状况。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根据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每日风险限额以评估、监督及汇报利率风险敞口,并至少每月向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列出与利率风险有关的关键事宜(例如限额超额),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董事会呈报,以便于有需要时可进一步商议╱批准拟议行动。本集团透过资产负债表组合的策略规划,将资产负债表内工具及╱或资产负债表外衍生工具的重新定价到期日与各主要货币匹配,以令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风险倘口控制在理想水平及其风险承受范围内。目前,本集团并无使用利率掉期及利率期货等利率工具作对冲,因本集团并无从事涉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复杂业务交易。倘本集团决定利用对冲以控管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则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所规定作对冲会计处理。本集团的压力测试通过情境分析评估各种利率震荡对本集团的权益经济低值及净利息收入的不利影响,测试结果将于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中商议。本集团建立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评估模型,包括收益曲线水平对相关计息资产的预测及提前赎回贷款。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就现有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模型或评估方法的任何修订进行商议,以供董事会批准。内部审核部独立审查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已批准政策的执行╱合规性、风险限制的监控、限额违规的上报及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评估方法的充分性。
本集团每月采用多种分析技术以计量银行账簿内利率风险及其对权益经济价值及净利息收入的影响,包括利率重新定价组合分析,以及在平行及非平行利率震荡下对本集团权益经济价值及净利息收入的情境评估。
就计算权益经济价值的影响而言,本集团采用由金管局所定义之六项指定标准利率震荡情况(即平行向上、平行向下、较倾斜、较横向、短期利率上升及短期利率下跌。
为计算未来十二个月对净利息收入的影响,本集团采用上述标准及内部平行向上或向下的情况,以及下述由金管局定义的两项指定标准基准风险情况:
情况1:所有息率(对利率敏感资产的定息及受管息率除外)皆受制于平行向上震荡;及
情况2:对利率敏感资产的受管息率受制于平行向下震荡,其他利率则保持不变。
货币风险
货币风险指由于外币汇率的变动,持有外币将影响本集团持仓状况的风险。本集团的外汇风险持仓状况源自外汇买卖、商业银行业务及结构性外币风险。所有外汇持仓均由本集团司库部管理,并维持在本行董事会所订定的限额内。
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主要以港币、美元(「美元」)、人民币(「人民币」)及澳元(「澳元」)计值。本集团的外币风险有限,因为除以人民币计值的营运资金结构性持仓净额外,本集团的外币持仓净额较小。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是指本集团的盈利及资本因证券(包括债务证券及股票)价格变动而承受的风险。
本集团主要透过制定交易及未平仓买卖额度以监控价格风险。该等额度经本行及大众财务各自的董事会检讨及批准,并每日进行监察。
本集团并不活跃于金融工具买卖,根据董事会的意见,本集团就买卖活动方面承受的价格风险并不重大。因此,并无就价格风险披露有关市场风险的数量资料。
信贷风险为客户或交易对手于交易中可能拖欠款项而产生,乃来自贷款、贸易融资、司库及本集团进行的其他业务。
本集团设有信贷风险管理程序,以量度、监察及控制信贷风险。其信贷政策界定信贷范围及量度准则、信贷审批及监管程序、贷款分类制度及坏账准备政策。本集团亦设有按其信贷政策审批信贷的信贷权限架构,并以信贷限额及其他监控限制(例如由其各自的董事会或专责委员会批准的关连风险、大型风险及风险集中限制)计量及监察信贷风险。本集团的主要信贷工作的职责亦分开,以确保信贷管制及监察互相独立,而问题信贷的管理及收回则由独立工作小组处理。
本集团在审慎监控的架构下管理信贷风险。其信贷政策定期修订,并计及当时业务及经济状况、监管规定及其资本资源等因素。其关连借贷政策界定并列明关连人士、法定及适用的关连借贷限额、关连交易的类型、抵押品的收纳、资本充足处置及监察关连借贷风险的详细程序及控制。一般而言,于类似情况下,适用于关连借贷的利率及其他条款及条件,不应优于提供予非关连借款人的贷款。条款及条件须按一般商业条款公平厘定,并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
本行及大众财务的内部审核部定期进行信贷及合规审核,以评估信贷审批及监管过程的成效,以及确保既定信贷政策及程序得以遵守。
本行及大众财务的合规部按已识别高风险范围,于选定的业务单位进行合规测试,确保符合监管及营运的要求及信贷政策。
本行及大众财务的信贷委员会透过会议讨论及管理报告来监察金融资产的质素,以财务表现指标(例如贷款对价值比率、债务偿还比率、借款人财务状况及个人担保)衡量既未逾期亦未减值的金融资产。受法律诉讼影响、受其他交易对手负面批评及须重订还款期安排的贷款借款人,会被列入监察名单或「关注」级。
本行及大众财务的信贷委员会亦透过会议讨论及管理报告来监察包括受内部评级为「次级」、「呆滞」及「亏损」的账户的已逾期或减值金融资产的质素。已减值金融资产包括该等受个人破产呈请、公司清盘及重订还款期安排规限的资产。
本行及大众财务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阅及评估风险管理架构的充足性,以识别、计量及监控现有及新设产品信贷风险的架构。该等委员会亦审阅信贷风险管理政策及信贷风险承受能力的额度。本行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在信贷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协助下履行其对信贷风险管理事宜的职责。
本集团亦透过由担保人提供信贷保障及贷款抵押品(例如客户存款、物业、上市股份、的士牌照、公共小型巴士牌照及车辆)来减轻信贷风险。
流动资金风险是指本集团未能履行其现有承担的风险。本集团流动资金风险主要来源为提早或非预期存款提取引致现金流出及延迟偿还贷款影响现金流入。为了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本行及大众财务董事会已制定流动资金风险管理架构,该架构包括流动资金风险容忍度、流动资金风险的管理监察、流动资金风险及资金策略、风险相关指标及流动资金风险管理工具、内部流动资金风险定价及报告重大事宜的方式。流动资金风险管理架构的主要目标为(i)确立相关各方对流动资金风险管理的角色及责任,(ii)识别、计量及控制流动资金风险,正确执行资金策略,(iii)有效地上报重大风险相关事宜供管理层监察,及(iv)在风险容忍度内管理流动资金状况。流动资金风险管理架构包括所有业务,以确保本集团内订立一致之流动资金风险策略、政策及惯例。流动资金风险相关政策由高级管理层及专责委员会审阅,而该等政策的重大变动则由本行及大众财务的董事会或由各自董事会授权的委员会批准。
作为其持续资产及负债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本行及大众财务的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监察其流动资金状况,及制定有关的触发限额,以监控流动资金风险,并紧密及定期监察附属公司的流动资金,确保其资产、负债及承担的流动资金结构符合其资金需求,并遵守内部流动资金的触发限额。
本行的司库部及大众财务的专责部门负责集中执行由专责委员会及各自董事会批准的策略及政策,并制定操作程序及监控措施,以确保遵守上述政策,并在流动资金危机爆发时尽量减少营运中断。
本行及大众财务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流动性维持比率、贷存比率、集中风险的相关比率及其他流动资金风险相关比率的日常监控,加上使用现金流预测、到期阶梯、压力测试方法及其他适用风险评估工具及指标,以检测早期警告讯号及以前瞻性基准识别潜在流动资金风险的漏洞,旨在确保本集团的各种流动资金风险妥为识别、计量、评估及报告。彼等亦根据风险相关管理报告进行分析,总结该等报告的数据并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向各自的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呈报本集团的主要流动资金资料及主要业务。倘在上述管理报告或自司库部及其他业务单位取得的市场资料识别出重大问题,例如严重超出限额或违规或出现对本行或大众财务具有潜在严重影响的早期警告讯号,则一名经指定的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成员将召开会议(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讨论风险相关事宜,并于必要时向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提出行动建议。各自的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将会提交有关本行或大众财务的流动资金风险表现的高层次概要予彼等各自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董事会。
本行及大众财务的流动资金风险相关指标至少包括流动性维持比率(内部风险容忍度高于法定流动性维持比率);于正常及不同压力情况下的现金流量错配;存款及其他资金来源的集中相关限额以及主要资产及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内外项目)的到期状况。本行及大众财务已制定系统和程序,通过于基线情况及紧急情况下的现金流预测,以评估及管理由资产负债表以外的风险承担和或然资金责任所产生的流动资金风险。在基线情况下,预期现金流出来自上述风险承担和责任,包括未动用承诺性信贷融资的潜在提取;与贸易有关的或然项目;不涉及贸易或然项目的已发行信用证和财务担保;以及非承诺性信贷融资和其他或然责任(不仅涉及与客户协议的条款,并包括信贷融资在过去数月的动用方式和实际提取、客户关系和信誉风险的观点)。在紧急情况下,信贷融资的动用和提取额度预期会有一定程度上升。
本集团的资金策略为(i)扩阔资金来源,以减低流动资金风险;(ii)尽量减少因营运问题(例如集团实体间转移流动资金)而产生的营运中断;(iii)确保本集团可获取应急资金;及(iv)可保持充裕的流动资金缓冲以应付关键流动资金需求(例如紧急情况下的贷款承担及存款提取)。本集团已设定资金来源集中规限,当中已考虑本行及大众财务各自的风险概况。例如,限定集团内公司之间的资金及来自最大资金提供者的资金分别不可超过总资金来源的15%及10%,以减少对单一资金来源之依赖。中长期资金维持在总资金来源的至少20%水平,以寻求稳定的资金结构。
本集团已制定应急资金计划以应付不同阶段下的流动资金需求,包括于早期侦测潜在危机的预警讯号机制及较后期于银行挤提时取得应急资金。危机管理团队、各部门及业务单位的指定角色及职责以及彼等紧急联络资料已于应急资金计划政策中明文记载,作为业务应急计划的一部分,且已制定应急资金措施来设定与交易对手的资金安排的优先权,为即日流动资金风险管理及集团内公司之间的资金支援设定程序、管理与传播媒介的关系,并于流动资金危机期间与内部及外部人士进行沟通。压力测试结果定期更新并向高级管理层呈报,而正现金流错配存活期等结果则用于应急资金计划及厘定流动资金缓冲的必要水平。根据流动资金压力测试结果,本集团有备用融资及流动资产提供流动资金,以应付紧急情况下预测不到的重大现金流出。
本集团维持充裕的流动资金缓冲,主要包括由合资格中央政府所发行总额不少于港币15亿元的票据、债券或长期债券,以解决即日及其他不同时间跨度下的关键及突然出现的流动资金需求。倘本集团内实体信用评级下降,本集团仍不受限于特定抵押品安排或合约规定。
除于正常情况下管理不同时间跨度的流动资金的现金流量预测外,不同的紧急情况(例如特定机构紧急情况、一般市场紧急情况及该等情况组合)连同假设由专责委员会设定及审阅,并由各自的董事会批准。在特定机构紧急情况下,假设若干客户延迟偿还贷款,预测现金流入将由于若干企业客户的银行融资续期受影响或由于零售贷款拖欠还款金额而减少。至于对现金流出的预测,部分未提取的银行融资不获借款人动用或本集团未有承兑。核心存款比率将会下降,此乃由于若干定期存款于合约到期日前提早提取或较少定期存款于合约到期时续期。于一般市场紧急情况下,若干未提取的银行融资将不会于提取时获承兑,原因为部分银行交易对手将不会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履行其市场责任。本集团可能抵押或变卖其流动资产(例如债务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由合资格中央政府所发行的国库债券、票据或长期债券)),以取得资金解决潜在流动资金危机。本集团定期(至少每月一次)进行流动资金压力测试,测试结果可供用作应急资金计划的一部分或让管理层了解本集团最新的流动资金状况。
流动资金风险及资金需求乃于个别法定实体(即本行及其核心营运附属公司)以及中国内地办事处(即深圳分行及其支行)层面计量及评估。根据金管局及证监会的要求,本行及其营运附属公司流动资金的可转移性会考虑遵守流动资金相关比率触发点及最低流动性资本水平的需要,以及其他法律及监管限制(如关连风险及资本相关比率的限度)。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本行的中国内地办事处必须维持人民币和外币的监管流动资金比率不低于25%。由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在中国实施的外汇管制,进出中国内地的跨境资金流动须经外管局监管及批准。鉴于流动资金可转移性的限制,中国内地办事处已维持较高及充足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其业务需求。
营运风险乃指因内部程序不完善或失效、人为过失、系统故障或外来事故引致的亏损风险。
本集团设有营运风险管理职能以识别、计量、监管及控制营运风险。其营运风险管理政策界定各委员会、业务单位及后勤支援部门的职责,强调营运风险的主要因素及种类,以及亏损事件类型,帮助计量及评估营运风险及其潜在影响。营运风险乃透过适当的主要风险指标,监控并进行追踪,上呈管理层以提供有关营运风险加剧或营运风险管理不善的早期警告讯号。自各方收到的定期营运风险管理报告会加以综合,并就监察及控制营运风险事宜向营运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呈报告。
就监管及风险管理目的而言,本集团的资本包括股本、储备、保留溢利、监管储备及次级债务(如有)。财务控制部负责监管资本基础金额及资本充足比率是否触发限额以及所涉及的风险,并确保在计及业务增长、股息派付及其他相关因素时符合相关法定限制。
本集团的政策旨在保持雄厚资本基础以支持本集团业务的发展,并符合法定资本充足比率及其他监管资本要求。用于本集团各业务活动的资本分配,取决于各业务单位所承受的风险,并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计及现时及未来三年内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