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架構
本集團的風險管理以本集團的風險取向為基礎,並且由本行及大眾財務自董事會透過旗下的風險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進行監察,風險管理委員會乃為負責監察企業範圍內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而成立的董事委員會。各專責風險監察的委員會為風險管理委員會提供協助,其中包括資產及負債管理委員會(「資產及負債管理委員會」)、營運風險管理委員會(「營運風險管理委員會」)、信貸委員會、信貸風險管理委員會(「信貸風險管理委員會」)以及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及合規委員會或本行及大眾財務具有類似職能的相同委員會。
本集團已訂立制度、政策及程序,藉以控制及監察利率風險、市場風險、信貸風險、流動資金風險、營運風險及氣候相關風險,而該等制度、政策及程序經本行及大眾財務各自董事會批准及認可;並由其管理層以及其他專責委員會或工作小組定期檢討。於新產品或業務活動推出之前,先由專責委員會及╱或工作小組查找及評估重大風險,並於推出新產品或服務或進行新業務活動之後,就適用風險限額進行監察、製備文書記錄及控制。本行及大眾財務內部核數師亦會定期審核,以確保該等政策及程序得以遵從。
利率風險
銀行賬簿內的利率風險(「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由內部定義為因市場利率的不利變動對本集團之賬簿的狀況產生的當前或預期風險。市場利率變動會影響計息資產、負債及資產負債表外承擔的經濟價值以及該等金融工具的淨利息收入。利率風險管理的主要目的乃透過密切監管本集團資產與負債間的重新定價差距淨額,從而盡量減少╱遏制因權益經濟價值(「權益經濟價值」)及淨利息收入(「淨利息收入」)的利率變動而產生的潛在不利影響。
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包括差距風險、息率基準風險及選擇權風險。差距風險產生自不同到期日的資產、負債及資產負債表外狀況的利率變動。息率基準風險產生自不同金融工具所賺取及支付利率變動差異之不完全相關性,惟重新定價特徵相似除外。選擇權風險產生自本集團資產及負債中所嵌入具有選擇權的因素,該等因素令客戶有權預付或提前償還其資產或負債,從而變更與該等金融合約有關的現金流量。
本行及大眾財務之董事會最終負責管理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並確定管理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的整體風險取向。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審閱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政策、根據風險取向建立與權益經濟價值及淨利息收入有關的風險限額,並對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進行管理監督。資產及負債管理委員會負責識別、計量、評估、控制及監控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並確保不同部門及業務單位及時實施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管理策略,從而應對瞬息萬變的市場狀況。風險管理部(「風險管理部」)根據資產及負債管理委員會批准的每日風險限額以評估、監督及匯報利率風險敞口,並至少每月向資產及負債管理委員會列出與利率風險有關的關鍵事宜(例如限額超額),並向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呈報,以便於有需要時可進一步商議╱批准擬議行動。本集團透過資產負債表組合的策略規劃,將資產負債表內工具及╱或資產負債表外衍生工具的重新定價到期日與各主要貨幣匹配,以令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風險倘口控制在理想水平及其風險承受範圍內。目前,本集團並無使用利率掉期及利率期貨等利率工具作對沖,因本集團並無從事涉及衍生金融工具的複雜業務交易。倘本集團決定利用對沖以控管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則須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所規定作對沖會計處理。本集團的壓力測試通過情境分析評估各種利率震盪對本集團的權益經濟低值及淨利息收入的不利影響,測試結果將於資產及負債管理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中商議。本集團建立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評估模型,包括收益曲線水平對相關計息資產的預測及提前贖回貸款。資產及負債管理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就現有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模型或評估方法的任何修訂進行商議,以供董事會批准。內部審核部獨立審查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管理系統的有效性,包括但不限於已批准政策的執行╱合規性、風險限制的監控、限額違規的上報及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評估方法的充分性。
本集團每月採用多種分析技術以計量銀行賬簿內利率風險及其對權益經濟價值及淨利息收入的影響,包括利率重新定價組合分析,以及在平行及非平行利率震盪下對本集團權益經濟價值及淨利息收入的情境評估。
就計算權益經濟價值的影響而言,本集團採用由金管局所定義之六項指定標準利率震盪情況(即平行向上、平行向下、較傾斜、較橫向、短期利率上升及短期利率下跌。
為計算未來十二個月對淨利息收入的影響,本集團採用上述標準及內部平行向上或向下的情況,以及下述由金管局定義的兩項指定標準基準風險情況:
情況1:所有息率(對利率敏感資產的定息及受管息率除外)皆受制於平行向上震盪;及
情況2:對利率敏感資產的受管息率受制於平行向下震盪,其他利率則保持不變。
貨幣風險
貨幣風險指由於外幣匯率的變動,持有外幣將影響本集團持倉狀況的風險。本集團的外匯風險持倉狀況源自外匯買賣、商業銀行業務及結構性外幣風險。所有外匯持倉均由本集團司庫部管理,並維持在本行董事會所訂定的限額內。
本集團的資產及負債主要以港幣、美元(「美元」)、人民幣(「人民幣」)及澳元(「澳元」)計值。本集團的外幣風險有限,因為除以人民幣計值的營運資金結構性持倉淨額外,本集團的外幣持倉淨額較小。
價格風險
價格風險是指本集團的盈利及資本因證券(包括債務證券及股票)價格變動而承受的風險。
本集團主要透過制定交易及未平倉買賣額度以監控價格風險。該等額度經本行及大眾財務各自的董事會檢討及批准,並每日進行監察。
本集團並不活躍於金融工具買賣,根據董事會的意見,本集團就買賣活動方面承受的價格風險並不重大。因此,並無就價格風險披露有關市場風險的數量資料。
信貸風險為客戶或交易對手於交易中可能拖欠款項而產生,乃來自貸款、貿易融資、司庫及本集團進行的其他業務。
本集團設有信貸風險管理程序,以量度、監察及控制信貸風險。其信貸政策界定信貸範圍及量度準則、信貸審批及監管程序、貸款分類制度及壞賬準備政策。本集團亦設有按其信貸政策審批信貸的信貸權限架構,並以信貸限額及其他監控限制(例如由其各自的董事會或專責委員會批准的關連風險、大型風險及風險集中限制)計量及監察信貸風險。本集團的主要信貸工作的職責亦分開,以確保信貸管制及監察互相獨立,而問題信貸的管理及收回則由獨立工作小組處理。
本集團在審慎監控的架構下管理信貸風險。其信貸政策定期修訂,並計及當時業務及經濟狀況、監管規定及其資本資源等因素。其關連借貸政策界定並列明關連人士、法定及適用的關連借貸限額、關連交易的類型、抵押品的收納、資本充足處置及監察關連借貸風險的詳細程序及控制。一般而言,於類似情況下,適用於關連借貸的利率及其他條款及條件,不應優於提供予非關連借款人的貸款。條款及條件須按一般商業條款公平釐定,並於本集團的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
本行及大眾財務的內部審核部定期進行信貸及合規審核,以評估信貸審批及監管過程的成效,以及確保既定信貸政策及程序得以遵守。
本行及大眾財務的合規部按已識別高風險範圍,於選定的業務單位進行合規測試,確保符合監管及營運的要求及信貸政策。
本行及大眾財務的信貸委員會透過會議討論及管理報告來監察金融資產的質素,以財務表現指標(例如貸款對價值比率、債務償還比率、借款人財務狀況及個人擔保)衡量既未逾期亦未減值的金融資產。受法律訴訟影響、受其他交易對手負面批評及須重訂還款期安排的貸款借款人,會被列入監察名單或「關注」級。
本行及大眾財務的信貸委員會亦透過會議討論及管理報告來監察包括受內部評級為「次級」、「呆滯」及「虧損」的賬戶的已逾期或減值金融資產的質素。已減值金融資產包括該等受個人破產呈請、公司清盤及重訂還款期安排規限的資產。
本行及大眾財務的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審閱及評估風險管理架構的充足性,以識別、計量及監控現有及新設產品信貸風險的架構。該等委員會亦審閱信貸風險管理政策及信貸風險承受能力的額度。本行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在信貸風險管理委員會的協助下履行其對信貸風險管理事宜的職責。
本集團亦透過由擔保人提供信貸保障及貸款抵押品(例如客戶存款、物業、上市股份、的士牌照、公共小型巴士牌照及車輛)來減輕信貸風險。
流動資金風險是指本集團未能履行其現有承擔的風險。本集團流動資金風險主要來源為提早或非預期存款提取引致現金流出及延遲償還貸款影響現金流入。為了管理流動資金風險,本行及大眾財務董事會已制定流動資金風險管理架構,該架構包括流動資金風險容忍度、流動資金風險的管理監察、流動資金風險及資金策略、風險相關指標及流動資金風險管理工具、內部流動資金風險定價及報告重大事宜的方式。流動資金風險管理架構的主要目標為(i)確立相關各方對流動資金風險管理的角色及責任,(ii)識別、計量及控制流動資金風險,正確執行資金策略,(iii)有效地上報重大風險相關事宜供管理層監察,及(iv)在風險容忍度內管理流動資金狀況。流動資金風險管理架構包括所有業務,以確保本集團內訂立一致之流動資金風險策略、政策及慣例。流動資金風險相關政策由高級管理層及專責委員會審閱,而該等政策的重大變動則由本行及大眾財務的董事會或由各自董事會授權的委員會批准。
作為其持續資產及負債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本行及大眾財務的資產及負債管理委員會監察其流動資金狀況,及制定有關的觸發限額,以監控流動資金風險,並緊密及定期監察附屬公司的流動資金,確保其資產、負債及承擔的流動資金結構符合其資金需求,並遵守內部流動資金的觸發限額。
本行的司庫部及大眾財務的專責部門負責集中執行由專責委員會及各自董事會批准的策略及政策,並制定操作程序及監控措施,以確保遵守上述政策,並在流動資金危機爆發時盡量減少營運中斷。
本行及大眾財務的風險管理部門負責流動性維持比率、貸存比率、集中風險的相關比率及其他流動資金風險相關比率的日常監控,加上使用現金流預測、到期階梯、壓力測試方法及其他適用風險評估工具及指標,以檢測早期警告訊號及以前瞻性基準識別潛在流動資金風險的漏洞,旨在確保本集團的各種流動資金風險妥為識別、計量、評估及報告。彼等亦根據風險相關管理報告進行分析,總結該等報告的數據並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向各自的資產及負債管理委員會呈報本集團的主要流動資金資料及主要業務。倘在上述管理報告或自司庫部及其他業務單位取得的市場資料識別出重大問題,例如嚴重超出限額或違規或出現對本行或大眾財務具有潛在嚴重影響的早期警告訊號,則一名經指定的資產及負債管理委員會成員將召開會議(包括高級管理人員在內)討論風險相關事宜,並於必要時向資產及負債管理委員會提出行動建議。各自的資產及負債管理委員會將會提交有關本行或大眾財務的流動資金風險表現的高層次概要予彼等各自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
本行及大眾財務的流動資金風險相關指標至少包括流動性維持比率(內部風險容忍度高於法定流動性維持比率);於正常及不同壓力情況下的現金流量錯配;存款及其他資金來源的集中相關限額以及主要資產及負債(包括資產負債表內外項目)的到期狀況。本行及大眾財務已制定系統和程序,通過於基線情況及緊急情況下的現金流預測,以評估及管理由資產負債表以外的風險承擔和或然資金責任所產生的流動資金風險。在基線情況下,預期現金流出來自上述風險承擔和責任,包括未動用承諾性信貸融資的潛在提取;與貿易有關的或然項目;不涉及貿易或然項目的已發行信用證和財務擔保;以及非承諾性信貸融資和其他或然責任(不僅涉及與客戶協議的條款,並包括信貸融資在過去數月的動用方式和實際提取、客戶關係和信譽風險的觀點)。在緊急情況下,信貸融資的動用和提取額度預期會有一定程度上升。
本集團的資金策略為(i)擴闊資金來源,以減低流動資金風險;(ii)盡量減少因營運問題(例如集團實體間轉移流動資金)而產生的營運中斷;(iii)確保本集團可獲取應急資金;及(iv)可保持充裕的流動資金緩衝以應付關鍵流動資金需求(例如緊急情況下的貸款承擔及存款提取)。本集團已設定資金來源集中規限,當中已考慮本行及大眾財務各自的風險概況。例如,限定集團內公司之間的資金及來自最大資金提供者的資金分別不可超過總資金來源的15%及10%,以減少對單一資金來源之依賴。中長期資金維持在總資金來源的至少20%水平,以尋求穩定的資金結構。
本集團已制定應急資金計劃以應付不同階段下的流動資金需求,包括於早期偵測潛在危機的預警訊號機制及較後期於銀行擠提時取得應急資金。危機管理團隊、各部門及業務單位的指定角色及職責以及彼等緊急聯絡資料已於應急資金計劃政策中明文記載,作為業務應急計劃的一部分,且已制定應急資金措施來設定與交易對手的資金安排的優先權,為即日流動資金風險管理及集團內公司之間的資金支援設定程序、管理與傳播媒介的關係,並於流動資金危機期間與內部及外部人士進行溝通。壓力測試結果定期更新並向高級管理層呈報,而正現金流錯配存活期等結果則用於應急資金計劃及釐定流動資金緩衝的必要水平。根據流動資金壓力測試結果,本集團有備用融資及流動資產提供流動資金,以應付緊急情況下預測不到的重大現金流出。
本集團維持充裕的流動資金緩衝,主要包括由合資格中央政府所發行總額不少於港幣15億元的票據、債券或長期債券,以解決即日及其他不同時間跨度下的關鍵及突然出現的流動資金需求。倘本集團內實體信用評級下降,本集團仍不受限於特定抵押品安排或合約規定。
除於正常情況下管理不同時間跨度的流動資金的現金流量預測外,不同的緊急情況(例如特定機構緊急情況、一般市場緊急情況及該等情況組合)連同假設由專責委員會設定及審閱,並由各自的董事會批准。在特定機構緊急情況下,假設若干客戶延遲償還貸款,預測現金流入將由於若干企業客戶的銀行融資續期受影響或由於零售貸款拖欠還款金額而減少。至於對現金流出的預測,部分未提取的銀行融資不獲借款人動用或本集團未有承兌。核心存款比率將會下降,此乃由於若干定期存款於合約到期日前提早提取或較少定期存款於合約到期時續期。於一般市場緊急情況下,若干未提取的銀行融資將不會於提取時獲承兌,原因為部分銀行交易對手將不會有足夠的流動資金履行其市場責任。本集團可能抵押或變賣其流動資產(例如債務證券(包括但不限於由合資格中央政府所發行的國庫債券、票據或長期債券)),以取得資金解決潛在流動資金危機。本集團定期(至少每月一次)進行流動資金壓力測試,測試結果可供用作應急資金計劃的一部分或讓管理層了解本集團最新的流動資金狀況。
流動資金風險及資金需求乃於個別法定實體(即本行及其核心營運附屬公司)以及中國內地辦事處(即深圳分行及其支行)層面計量及評估。根據金管局及證監會的要求,本行及其營運附屬公司流動資金的可轉移性會考慮遵守流動資金相關比率觸發點及最低流動性資本水平的需要,以及其他法律及監管限制(如關連風險及資本相關比率的限度)。根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本行的中國內地辦事處必須維持人民幣和外幣的監管流動資金比率不低於25%。由於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外管局」)在中國實施的外匯管制,進出中國內地的跨境資金流動須經外管局監管及批准。鑒於流動資金可轉移性的限制,中國內地辦事處已維持較高及充足的流動資金以滿足其業務需求。
營運風險乃指因內部程序不完善或失效、人為過失、系統故障或外來事故引致的虧損風險。
本集團設有營運風險管理職能以識別、計量、監管及控制營運風險。其營運風險管理政策界定各委員會、業務單位及後勤支援部門的職責,強調營運風險的主要因素及種類,以及虧損事件類型,幫助計量及評估營運風險及其潛在影響。營運風險乃透過適當的主要風險指標,監控並進行追蹤,上呈管理層以提供有關營運風險加劇或營運風險管理不善的早期警告訊號。自各方收到的定期營運風險管理報告會加以綜合,並就監察及控制營運風險事宜向營運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呈報告。
就監管及風險管理目的而言,本集團的資本包括股本、儲備、保留溢利、監管儲備及次級債務(如有)。財務控制部負責監管資本基礎金額及資本充足比率是否觸發限額以及所涉及的風險,並確保在計及業務增長、股息派付及其他相關因素時符合相關法定限制。
本集團的政策旨在保持雄厚資本基礎以支持本集團業務的發展,並符合法定資本充足比率及其他監管資本要求。用於本集團各業務活動的資本分配,取決於各業務單位所承受的風險,並根據相關監管機構的要求,計及現時及未來三年內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