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箱推广

豁免指定保管箱首年租金!
- 适用于个人客户:
- 开立3个月或以上之港元定期存款1或
- 成功申请并提取按揭贷款2 - 推广期:由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
注:
1. 个人客户在推广期内于大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任何分行根据以下港元定期存款金额叙做港元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定期存款(「合资格定期存款」)(并不适用于自动续存之定期存款),可豁免于条款3提及的指定分行新开立以下指定保管箱种类之保管箱的首年租金。
合资格定期存款金额 | 保管箱种类 |
≥ HK$1,500,000 – < HK$2,000,000 | E |
≥ HK$2,000,000 – < HK$3,000,000 | D |
≥ HK$3,000,000 | C |
2. 个人客户在推广期内于本行任何分行成功申请按揭贷款,并在申请日起计3个月内提取相关之按揭贷款(「合资格按揭贷款」),可豁免于条款3提及的指定分行新开立以下指定保管箱种类之保管箱的首年租金。
合资格按揭贷款金额 | 保管箱种类 |
≥ HK$4,000,000 – < HK$8,000,000 | B |
≥ HK$8,000,000 | A |
3. 保管箱之供应视乎个别指定分行的情况而定。有关保管箱的供应情况及保管箱的尺寸,请向以下指定分行查询。
指定分行 | 地址 | 电话 |
总行 | 香港德辅道中120号大众银行中心 | 2541 9222 |
石塘咀分行 | 香港干诺道西188号香港商业中心地下B1铺 | 2546 2055 |
荃湾分行 | 新界荃湾青山公路185-187号荃胜大厦地下 | 2490 4191 |
上述推广须符合相关条款及细则。详情请向本行职员查询。本行有权随时修订、暂停或终止此推广及更改其条款及细则,而毋须另行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本行对此推广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相关人士具约束力。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