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过导航
零售银行
企业银行
中国内地业务
推广优惠
公司资料
工具
集团公司网页
EN
繁
零售银行
零售存款
往来户口
储蓄户口
定期存款
楼宇按揭
个人贷款
汽车贷款
投资
保险服务
个人人民币服务
其他服务
企业银行
企业存款
往来户口
储蓄户口
定期存款
商务客户专区
简易公司户口
企业贷款
汽车贷款
贸易押汇服务
企业人民币服务
电子银行服务
中国内地业务
推广优惠
公司资料
工具
A
A
EN
繁
企业人民币服务
主页
企业银行
企业人民币服务
人民币企业定期存款
人民币一般企业客户服务
人民币企业结单储蓄户口
人民币企业往来存款户口
人民币企业定期存款
人民币兑换
人民币汇款
人民币贸易结算服务
人民币贸易结算结单储蓄户口
人民币贸易结算定期存款
人民币兑换
人民币贸易服务及融资
人民币贸易汇款
已导航到主内容
人民币企业定期存款
利率特惠
存款期为1星期、2星期、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及12个月
最低存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
客户必须于大众银行(香港)持有人民币企业结单储蓄户口
风险声明
货币兑换风险 – 人民币存款的价值需承受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风险。倘若账户持有人选择将人民币存款兑换为其他货币时的汇率较当初兑换人民币时的汇率为差,则可能会因而蒙受本金损失。
人民币服务热线 : (852) 2853 4607
查询详情 , 欢迎致电或亲临本行
任何一间分行
。
注:
人民币一般企业客户服务的资格要求及范围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则、规定、指示及适用于人民币企业结单储蓄户口之规定厘定。
本行有权采取一切所需的措施以遵守本行与清算行订立之协议。本行亦有权根据上述协议,向相关机构提供有关账户持有人的任何账户及交易相关资料。
上述列载的所有资料均为本行之真诚理解所拟订。客户需同时遵守本行及相关之监管机构不时公布或发出之任何更新资料。
开立任何人民币户口须符合本行所有之相关条款及细则。查询详情,欢迎致电或亲临本行
任何一间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