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銀行服務 

  

  

 

  

  

        

              

 

 

此 乃 大 眾 銀 行 (香港) 聯 同 政 府 提 供 之 信 貸 計 劃 ﹐目 的 在 協 助 中 小 企 業 取 得 貸 款 ﹐ 用 作  
購 置 營 運 設 備 及 器 材
營 運 資 金

所 有 在 香 港 領 有 商 業 登 記 的 中 小 企 業 均 可 申 請

營 運 設 備 及 器 材 貸 款

營 運 資 金 貸 款 

貸 款 必 須 用 於 購 置 與 申 請 企 業 在 香 港 或 境 外 經 營 的 業 務 有 關 的 營 運 設 備 或 器 材 , 可 包 括 機 械 、工 具 、 電 腦 軟 件 及 硬 件 、 通 訊 系 統 、 汽 車 、 傢 俬 及 固 定 裝 置( 如 冷 氣 系 統 ﹐ 壁 櫃 及 照 明 系 統 ﹐ 但 不 包 括 裝 修 工 程 )

貸 款 必 須 用 以 支 付 相 關 業 務 的 營 運 開 支。

合共高達港幣千二百萬
長達5年或60個月分期貸款
利 息

本 行 會 向 成 功 申 請 的 中 小 企 提 供 特 惠 利 息 及 收 費

請 致 電 本 行 企 業 銀 行 部      電 話 2853 4604  
致 電 或 親 臨 本 行 任 何 一 間 分 行 查 詢

 

註:

  1. 本行保留隨時終止或不時更改上述條款及修訂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保留批核貸款之最終決定權。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若中、英文版本有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進口融資

  •  

開立各類信用証

  •  

擔保提貨

  •  

信託收據提貨

  •  

掛賬購貨發票放款

  •  

進口託收單據

  •  

遠期外匯合約

 

出口融資

  •  

通知﹐保兌﹐轉讓及議付出口信用証

  •  

打包放款

  •  

付款交單及承兌交單放款

  •  

應收賬項融資

  •  

中小型企業出口融資

  •  

託收出口單據

  •  

遠期外匯合約

 

 



擔保及彌償

  • 備用信用証
  • 擔保書
  • 投標及履約保証書
  • 各類彌償書及保函





計劃

本港一些中小型企業由於缺乏足夠的抵押品,往 往未能達到借貸機構的一般借貸準則。有見及此,大眾銀行(香港)聯同香港
出 口信用保險局(信保局)推出「無抵押出口融資計劃」
,以幫助出口商,特 別是中小型企業獲得融資。

無抵押融資

客戶只需符合有關貸款之基本審核條件,及把信保局保單的權益轉予大眾銀行(香港)便可取得貸款,而不需任何有形資產作抵押品。

申請資格

所有在本港註冊或領有商業登記的出口商均有資格參加本計劃。

貸款額

·  可高達發票價值的100

·  每名買家貸款上限為港幣一百萬元

·  每位出口商可獲得貸款總額最高港幣三百萬元

貸款種類

本行會依據信保局所批核的信用額向出口商作出貸款,貨物必須由信保局保單上指定之國家出口及以下述條款作為付款方式:

·  付款交單

·  承兌交單

·  掛賬

貸款期限

依據信保局批核的期限,最長180天。

收費

本行會向成功申請貸款的客戶提供特惠收費。

查詢

有關本計劃之詳情,歡迎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以下服務熱線查詢:

企業銀行部
Tel. 2853 4604

貿易押匯部
Tel. 2541 9251



  • 透支
  • 資金市場貸款
  • 其它短期貸款





 

  • 可高達股值六成
  • 可因應顧客個別需要而作出特別安排
  • 貸款利率特惠



  • 中長期貸款
  • 樓宇按揭貸款
  • 循環貸款


靈活處理貸款年期及還款安排。


我們

  • 扮演任何角色 - 代理銀行 ﹐安排銀行 ﹐牽頭銀行..... 等 等。
  • 參與第一及第二市場的貸款。
  • 服務各行各業。